

法治之爱 无处不在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治教育
市法治报告团 秦旖
梁任公百年前的《少年中国说》中提到,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我们生活在法治的年代,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提供了全方位的六大保护,今天,我们就重点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结合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去感受法治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
同学们,《家庭教育促进法》告诉我们原来我们和父母之间的话题远不仅是学习成绩,我们可以一起畅谈国家大事,关注身边的时事,关爱自己的内心。
《家庭教育促进法》启发我们应当去接受怎样的家庭教育,不仅如此,这部法律还告诉我们家庭教育应当怎么教。我也想问问同学们,你们理想中的父母应当怎样去教育你们呢?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位姐姐的案例来看看,她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这个真实案例反映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同学可以交流一下。对,同学们说得很全面,她的爸爸妈妈太忙了,都没时间陪她。更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只知道让她变得独立而优秀。在她犯错误时,只会一味苛责她。
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呢?《家庭教育促进法》给了我们答案。
一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是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是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是我们的课堂。
四是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一个人最初的价值观、行为模式的形成源自对父母的模仿,这就要求父母随时随地做好孩子的行为楷模和道德榜样,无论是言传,还是身教。
五是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这是一条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指导方法。严慈相济的核心就是建议父母做到理性施爱,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并重。关心爱护,要做到爱而不溺,不能事无巨细地包办替代,也不能无底线地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而是在给予孩子足够多的爱和安全感的基础上,留给孩子独立自主发展的空间和自由。严格要求,要做到严而不厉,不能提出超出孩子身心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孩子自身特点的要求或完全违背孩子意愿的要求,而是在确保孩子能够习得基本规则和规范的同时,也能够让孩子感受到足够的爱与关怀。
六是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是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是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视频3:播放校园欺凌短片)同学们,你们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校园欺凌,你们会选择告诉老师吗,你们又希望老师怎么去处理呢?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所以,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当和老师倾诉,尽量把误会降低到最小。最好的成长路,一定是相伴而行的。而美好的相伴,需要一些智慧和包容。
毛毛和同学们到宾馆前台登记时,宾馆工作人员会打开酒店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登记系统,详细登记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同时需要询问毛毛家长的联系方式,并向家长进行核实,是否同意未成年人入住;当然,工作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家长的基本信息,防止有坏人冒充家长欺骗未成年人和宾馆。“喂,你好,是家长吗,我们这里是江州宾馆,因为您女儿是未成年人,我们需要向您核实基本情况并征求您意见后再为您女儿办理入住。请问您的女儿叫什么名字,生日是什么时候,请问您的家庭住址是哪里,请问您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您女儿为何在外独自开房?”待情况核实清楚后,宾馆需将上述情况详细登记在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平台上。如宾馆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也会实时巡查未成年人入住是否有异样,进行实地检查。原来,法律上,我们能不能住宾馆得宾馆经营者和父母核实了才算。看似增加了未成年人入住的手续,但也会让未成年人在宾馆被性侵的概率大大降低。当然,这也是我们宾馆经营者的强制义务。
其实,只要我们的身心受到侵害,请勇敢地告知老师、社区工作人员、也可以告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拨打12355全国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因为我们都负有强制报告义务,我们都是你们国家监护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提到香烟,有同学平时会看到爸爸或哥哥会抽电子烟。未成年人可以抽电子烟吗?对,很多同学都会在电子烟购买专柜的显著位置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字样。
提到电子烟,同学们,你们是否看过一种很神秘的笔杆,它有一个很有迷惑性的名字——上头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在贩卖时打着“合法上头”的名号,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甚至出现精神错乱,重则危及生命。今年4月13日,江宁9名在校大学生就因吸食上头电子烟出现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被陆续送到医院抢救,这种电子烟吸食后会导致患者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续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威胁生命。去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被列入管制,上头电子烟成为新型毒品,但很多人因为利益诱惑,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人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只是帮朋友卖一根烟,有什么大不了。可是,这种贩卖电子烟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好奇而使自己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家庭保护:教爸妈依法带娃
(视频1:播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片)。看完短片,同学们是不是感慨:“天下的爸妈都一样,总有一款适合你!”同学们,《家庭教育促进法》是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短片中四种父母的带娃模式,其实都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让我们来看看,这部法律怎么教父母依法带娃的吧。家庭教育之教什么
同学们,你们脑海中的家庭教育教什么呢?玩耍时岁月静好,做作业时鸡飞狗跳。辅导作业、陪玩占据了家庭教育的绝大部分时光。除此之外,我们似乎想不起还需要接受什么样的家庭教育。那我们来看看《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哪些内容:培养家国情怀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教育内容首先是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同学们,可能觉得家国情怀很抽象。事实上,这种情怀就在我们身边,是触手可及的,是眼睛可以看到的,更是心中可以感受到的一种共鸣。祖国就是我们脚下广阔的大地,是我们头顶蔚蓝的天空,是我们心中的山峦和界碑,是我们生活中朝夕相依的水和空气,是我们在危难时最坚强的依靠。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每位中华儿女都应当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用自己的努力让祖国越发强大。故事1:生如蝼蚁心向阳光
(视频2:播放《觉醒年代》片段)
这段感人的片段讲述了陈独秀的儿子陈延年在码头打工中午休息时,啃着发霉的大饼,喝着接来的一碗水,却发现水中有一只蚂蚁在挣扎。陈延年用手指轻轻捞起蚂蚁,将它放生。在那样一个战乱的年代,蚂蚁也有活的权利,每一位中华儿女都应当为了新中国的解放奋勇战斗。这就是一位善良少年的赤子之心和家国情怀。其实,陈独秀和儿子的父子关系之间有些拧巴,陈延年还曾把“荷叶黄牛蹄”替换成了活的青蛙去戏弄父亲。正是这对一开始就“拧巴”着的父子,信仰和思想完全不同,但在救国救民这件事上他们是一致的。为什么呢,那就是家国情怀的教育。陈独秀与其他革命领导人的开会,陈延年都会在旁倾听,久而久之,这就是最好的家国情怀教育。培养良好道德品德
除了教育我们有家国情怀,《家庭教育促进法》也要求父母培养子女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故事2:毛泽东母亲的言传身教
在毛泽东的成长过程中,母亲对他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正是这位勤劳俭朴、心地善良、性格敦厚的伟大女性以身作则,培养了毛泽东以天下人民为念、为百姓苍生谋福的善良品格。母亲文素勤作为普通的农村妇女,一生默默地操持家务,抚养儿女。她待人接物纯朴善良,极富同情心。在旧中国,经常遇到灾荒岁月,大量吃不饱饭的灾民流浪逃荒,文素勤就常常背着丈夫送米给讨饭的灾民。正是母亲的身教言传,使毛泽东从小同情贫弱,乐于助人。毛泽东六七岁时开始到私塾读书。一天,他向母亲提出要带着午饭到学校里去吃。文素勤以为儿子是为了利用往返时间多读点书,于是便同意了儿子的要求。可是连续几天,文素勤发现儿子带的午餐一次比一次量多,但是晚上放学回家后却依旧显得很饥饿。她担心儿子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便细细盘问。当她得知儿子带饭是为了和穷苦的同学黑皮伢子一起吃的时候,文素勤不但没有责备他,反而感到非常欣慰。毛泽东对母亲的感情很深。他给同学邹蕴真写信说:世界上有三种人,损人利己的,利己而不损人的,可以损己以利人的,自己的母亲便属于第三种人。母亲对他的影响力,在他的一生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在母亲耳汝目染的教育下,毛泽东从乐于助人的少年成长为救人民于水火的伟大领袖。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家长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成才不仅是成绩优异,更重要的是有科学持续学习的能力。故事3:钱学森的家风传承
酷爱读书是钱学森家的家风。但钱学森夫妇从未教过孩子如何读书,至于怎么读书,儿子钱永刚是观察父母学来的。在他小时候,钱学森夫妇每天下班回家后,常常继续投入工作,后来孩子们一回家也拿起书本学习。在钱永刚的眼中,父母做学问,总是注重持之以恒,注重积累,毫不功利,从不着急,一点一点积累。钱学森夫妇稳健的学习态度和精神就这样烙刻在子女的脑海中,渗透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中。关注身心健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家长关注我们的心理健康,教导我们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我们有专门一节课讲加强自我保护的。对于每位同学,我们更多的会遇到学业的挫折。但如果我们身心健康,我们会有勇气去面对失败,有能力继续努力。故事4:镶一朵金色的花
对于一个勤奋、努力的孩子来说,家长的鼓励、宽容比训斥咆哮来得更为有效。有一位母亲和女儿一起观看中国女排征战奥运会比赛。尽管此前中国女排小组出线,无缘八强,可是我们知道她们尽力了。女儿说:“她们是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激烈的比赛。”是的,女排姑娘没有轻言放弃,女排精神没有输。子夜时分,中国女排第四场小组赛终于有了结果。中国女排以3:0完胜意大利队,中国女排精神再一次完美展现了出来。女儿说:“我知道她们会赢。”“为什么呢?”“不是你教我的吗,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态。心态好了,会为接下来的事情加足马力。马力足了,不就成功了吗?这就是马到成功。”大到国家,小到我们自己,前进的路上总会有坎坷,有挫折。阻挡脚步的,更多时候是自己的心。赢得胜利,不吹捧夸耀;遭遇失败,不过多指责,一切只要尽力就好。“只要尽力就好,妈妈,我喜欢你这种说法。”女儿摇着妈妈的胳膊,“你瞧,你给我心上镶了一朵金色的花。”同学们,《家庭教育促进法》告诉我们原来我们和父母之间的话题远不仅是学习成绩,我们可以一起畅谈国家大事,关注身边的时事,关爱自己的内心。
《家庭教育促进法》启发我们应当去接受怎样的家庭教育,不仅如此,这部法律还告诉我们家庭教育应当怎么教。我也想问问同学们,你们理想中的父母应当怎样去教育你们呢?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位姐姐的案例来看看,她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家庭教育之怎么教
故事5:“别人家孩子”的孤独
以下是一位优秀独立的孩子的孤独告白。我是一名初一学生,父母不吵架,家境不贫穷,他们不会担心我的成绩,我也不叛逆。从小父母就培养我的独立,他们也不会担心我的生活,因为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但问题就出现在独立上了。正因为我的独立,让他们可以更放心地去工作。生活按理来说是非常幸福的,但我却常常感到孤独。小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家,一脸恐慌地蜷缩在被子里,用哭腔打电话给他们:“你们怎么还不回来啊,我一个人在家好害怕!”回答往往是“爸妈有自己的工作,你不要害怕,你是安全的,你说,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对不对?我们一直守护在你身边,没事的。”我颤抖着放下电话,继续享受一个人的孤独。还有一次玩游戏时,我把爷爷家的玻璃门打碎了,后果是把脚也崴了。那天我永远忘不了,父亲回家二话不说,把我踹在地上,我呜的一声哭了。他上来问我:“你为什么要把玻璃打碎?你知不知道要是打到爷爷奶奶会很危险!”说完就拉着我回家,把我拖进家里,自己走了。我拖着崴伤的脚回家,哭了起来,是的我错了!我认识到错误了,却连个可以诉苦的人也没有,只遭到一个又一个白眼。我那时很疑惑,难道我连块玻璃也不值吗?这个真实案例反映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同学可以交流一下。对,同学们说得很全面,她的爸爸妈妈太忙了,都没时间陪她。更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只知道让她变得独立而优秀。在她犯错误时,只会一味苛责她。
什么样的家庭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呢?《家庭教育促进法》给了我们答案。
一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是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是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是我们的课堂。
故事6:饭桌上的感恩
比如妈妈还在厨房忙活着,孩子忍不住要动筷子。这时,爸爸对孩子说:“宝贝,我们等妈妈一起吃,好不好?”开饭后,孩子把自己最喜欢的菜放在了跟前。这时,妈妈对孩子说:“宝贝,你喜欢的这道菜,爸爸也很喜欢,我们可不可以把它放到桌子中央?”这个过程就是相机而教,吃饭时对做食物的人抱有感恩之心。那以后我们都会做到心中有他人,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四是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一个人最初的价值观、行为模式的形成源自对父母的模仿,这就要求父母随时随地做好孩子的行为楷模和道德榜样,无论是言传,还是身教。
故事7:条件反射的暴力背后
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一个打架的孩子,因为一时冲动动手把对方打伤。当我们找到孩子家长时,妈妈却一口咬定:“我们家孩子可乖了,在家从不打人。都是外面坏孩子给教坏了。”真相是这样吗?我们请心理咨询师给这个孩子做了一幅沙盘。那是一幅名为《拯救大兵瑞恩》的沙盘。沙盘两边站着交战的双方,一旁还有受伤的大兵。通过沙盘分析,心理咨询师判断出,孩子童年时受过暴力压制。我们在咨询了专家后,专家也表示,一般毫不犹豫出手打架的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有过被暴力对待的遭遇。因为孩子在父母面前是弱势,所以他会选择隐忍。但在同龄人面前,一旦遭受暴力侵害,他会条件反射一样的大打出手。这就是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潜移默化。我们还是有些半信半疑,因为孩子和父母在我们面前的确表现得很平静,没有一丝暴力倾向。后来妈妈说出了真相,在孩子很小的时候,自己经常因为他不听话而打他,后来逐渐长大,发现打骂已经无计于事,就开始讲道理,但已经晚了。更为糟糕的是,长大的孩子也开始用妈妈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引发犯罪。五是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这是一条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指导方法。严慈相济的核心就是建议父母做到理性施爱,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并重。关心爱护,要做到爱而不溺,不能事无巨细地包办替代,也不能无底线地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而是在给予孩子足够多的爱和安全感的基础上,留给孩子独立自主发展的空间和自由。严格要求,要做到严而不厉,不能提出超出孩子身心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孩子自身特点的要求或完全违背孩子意愿的要求,而是在确保孩子能够习得基本规则和规范的同时,也能够让孩子感受到足够的爱与关怀。
六是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是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故事8:别把打击式教育当利器
曾经有一位同样优秀的孩子很苦恼。我爸妈从小对我施行“打击式教育”。小学六年级,有一次数学考试我考了96分,在班上排第二。我妈看了我的卷子,说这么简单应该考满分才对,而我总是粗心大意,把该拿的分丢了。我爸也在一边附和。也许正因为他们这种“打击式教育”,我变成了一个很不自信的完美主义者。如今看来,这或许既是优点也是缺点:我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但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些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非常害怕失败。我曾经恨过我的爸妈,但长大后也渐渐理解他们了,毕竟他们也是第一次为人父母。八是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故事9:向孩子学习
一次,我们在组织帮教对象和家长开展城市历奇活动攀登紫金山的时候,有一位妈妈在爬山过程中想放弃,于是便和女儿商量:“我们坐缆车吧。”正当我们调整方案,准备坐缆车时,女儿却坚定地说:“我妈妈能走得动!”只见女儿一蹦一跳地拉着妈妈一起往上走。妈妈也不好意思地说:“我们继续,我正好锻炼锻炼,减减肥呢。”“前面快到了,妈妈,我给你听听歌就不觉得累了。”女儿把自己的耳机戴到妈妈头上,幽静的山林小道多了几分生机。在登上头陀岭的一霎间,不光是女孩,连妈妈都多了几分自信。那天,我们在做小组分享时,妈妈情不自禁地把女孩搂在怀里:“这一趟登山,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要给女儿做好榜样,如果中途不是女儿给我鼓励,我真说不准自己是不是有信心和勇气登顶。向孩子学习,我们共同成长。”是的,成长的道路上,父母是我们的领路人,我们同样是父母的修行人。学校保护:强化学校防线
向校园欺凌说不
当前,同学们生活的环境主要是在校园,绝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同学们一起度过的,校园生活是美好的,但相处中发生小摩擦在所难免,产生矛盾时一定要正确面对,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也称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暴力伤害式的校园欺凌可能离我们很远。可是,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别人、语言羞辱、恶作剧侮辱等软暴力、冷暴力的行为也属于校园欺凌。(视频3:播放校园欺凌短片)同学们,你们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校园欺凌,你们会选择告诉老师吗,你们又希望老师怎么去处理呢?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所以,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当和老师倾诉,尽量把误会降低到最小。最好的成长路,一定是相伴而行的。而美好的相伴,需要一些智慧和包容。
安全自护依法教
同学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故事10:模特培训班的秘密
我们来看发生在小琪身边的案例。妈妈给小琪报了一对一的模特班。上课时妈妈因为临时有事离开,模特老师以展示身体为由,让小琪穿很少的衣服或做很奇怪的动作,让小琪感到很不舒服,这时,小琪应该怎么办?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做,还是明确拒绝呢?如果不幸,小琪被流氓欺负了,她又害怕被责备,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老师和妈妈。同学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所以我们也不要害怕告诉老师,因为学校和老师都会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老师了解情况后,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因为学校对于学生遭受侵害的行为的强制报告义务。我们也通过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发现了隐秘角落的犯罪。下面一起来看一部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短片视频4:《微光》。社会保护:友好型社会全面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在给我们创造一个友好型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健康向上地成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方面有一大亮点,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毛毛在住宾馆时遇到了什么样的事情呢?故事11:宾馆门神要做好
毛毛的学校组织游学活动,说要住宾馆的问题,妈妈特别提醒女儿一定要注意宾馆里有针眼摄像头,爸爸则提醒毛毛要注意房门背后的逃生通道。同学们,除了这些注意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时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毛毛和同学们到宾馆前台登记时,宾馆工作人员会打开酒店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登记系统,详细登记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同时需要询问毛毛家长的联系方式,并向家长进行核实,是否同意未成年人入住;当然,工作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家长的基本信息,防止有坏人冒充家长欺骗未成年人和宾馆。“喂,你好,是家长吗,我们这里是江州宾馆,因为您女儿是未成年人,我们需要向您核实基本情况并征求您意见后再为您女儿办理入住。请问您的女儿叫什么名字,生日是什么时候,请问您的家庭住址是哪里,请问您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您女儿为何在外独自开房?”待情况核实清楚后,宾馆需将上述情况详细登记在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平台上。如宾馆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也会实时巡查未成年人入住是否有异样,进行实地检查。原来,法律上,我们能不能住宾馆得宾馆经营者和父母核实了才算。看似增加了未成年人入住的手续,但也会让未成年人在宾馆被性侵的概率大大降低。当然,这也是我们宾馆经营者的强制义务。
其实,只要我们的身心受到侵害,请勇敢地告知老师、社区工作人员、也可以告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拨打12355全国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因为我们都负有强制报告义务,我们都是你们国家监护人。
不宜场所不去凑热闹
毛毛过生日请同学们去KTV唱歌跳舞开PARTY,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可以去这种营业性娱乐场所吗?《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远离烟酒和毒害
KTV赠送了酒水,毛毛和同学可以畅饮啤酒吗?同样,《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提到香烟,有同学平时会看到爸爸或哥哥会抽电子烟。未成年人可以抽电子烟吗?对,很多同学都会在电子烟购买专柜的显著位置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字样。
提到电子烟,同学们,你们是否看过一种很神秘的笔杆,它有一个很有迷惑性的名字——上头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在贩卖时打着“合法上头”的名号,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甚至出现精神错乱,重则危及生命。今年4月13日,江宁9名在校大学生就因吸食上头电子烟出现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被陆续送到医院抢救,这种电子烟吸食后会导致患者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续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威胁生命。去年7月1日,合成大麻素被列入管制,上头电子烟成为新型毒品,但很多人因为利益诱惑,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有人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我只是帮朋友卖一根烟,有什么大不了。可是,这种贩卖电子烟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好奇而使自己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寄语少年
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富有幸福感的时期。毛主席曾说过,“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值兴旺时期,好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也是你们年轻人的时代!家庭、学校、社会都将在法治的指引下,为大家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希望同学们坚守法治信仰,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新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